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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国企摸清棚户区底数

2014-8-15
 
国务院国资委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国有企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核实棚户区底数,编制2015~2017年改造规划,优先对连片规模较大的地区实施改造。

通知指出,按照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棚户区的调查范围将覆盖到所有国有企业。对摸底调查工作尚未启动的市县,要尽快部署启动,限时完成;对确不存在棚户区、不需要上报摸底情况的,有关市县要做出说明。

国务院要求,今年要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

对于未来的改造规划,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时,要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对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进行重点安排,切实加快改造步伐。尤其是对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区片,要优先安排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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