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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认定技术服务合同

2014-8-18
 
(一)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1、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2、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3、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4、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二)技术培训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1、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2、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3、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三)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1、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2、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3、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四)不予登记的情形

1、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1)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2)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3)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2、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3、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1)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2)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3)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4)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4、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而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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