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付比例
2014-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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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的乙方一般承担责任的比例为10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为5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比例,在广东、江苏、北京为70%,负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为30%,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各地可以查询当地的具体规定。广东、江苏、北京的主次责任的分担比例较为合理,也便于操作,具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 可见,在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不涉及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一般比较公平而机械,没有多大的变通余地,不会考虑地域、车辆大小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