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原则
2014-8-18 |
||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主观上的过错是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缺少这一要件,即使加害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加害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的性质是主观归责。这一原则要求在确定侵权行为人的责任时,要依行为人的主观意思状态来确定,而不是依行为的客观方面来确定,依此,将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其他客现责任区别开来。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确定的标准是: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特殊侵权行为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