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8日少年犯罪案例6则
2014-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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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上网吧 两16岁少年结伙抢劫未成年人
日前,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少年抢劫案。 小力(化名)和小俊(化名)今年都是16岁,又都是父母离异,过早辍学,经常泡在网吧。因为没钱上网,小力开始抢劫,目标主要是在网吧上网的未成年人。 “他们采取推搡、拉拽,语言威胁等轻微暴力,抢钱、手机等物品。”据主审法官介绍,二人少时抢得几元钱,最多时抢过500多元,有时抢来价值一两千元的手机,转手几百元就卖掉。 “哪怕你平时听我一点儿话,今天也不会站在这被告席上。你要接受这次教训,走好今后的路……”法庭上,小俊的父亲哭着劝儿子,小俊也表示很后悔。 法庭将择日宣判。
四少年为朋友出头被刺两死两伤 死者伤者均未成年 4名年仅十几岁的少年,因为听说在一处杂货店上网的朋友被“欺负”,借着酒意,前去助阵,不料对方在打斗中亮出匕首,4名少年被捅致两死两伤。目前,黄江警方已介入案件调查。三名涉案嫌疑人中,目前已有一名14岁的四川籍男孩被黄江警方控制,另外两人仍然在逃。 黄江合富南街40号一家杂货店门口,正是张某、胡某7月19日深夜丧命的地方,另有两个朋友李某、唐某因不同程度刀伤,至今还躺在黄江人民医院手外科病房中。 据躺在病床上的李某介绍,当晚他与张某、胡某、唐某以及另外两名女孩一起聚餐时,他接到了同学徐某的电话。徐某称他在杂货店上网,与旁边的人发生争执。 李某当晚不是很想去,但平时为人比较讲义气的张某,一听说徐某被欺负,就打电话回去给徐某了解情况,随后几个人赶到杂货店。 据李某回忆,在赶过去士多店的过程中,张某、胡某、唐某3人先一步赶到现场,他紧随其后。 当李某到达合富南街40号小士多店门口时,看到胡某在昏暗的灯光下,正与1名男子在理论。很快便扭打起来。 瞬间场面就有些失控,混乱中,与胡某扭打的男子掏出匕首,刺中胡某胸部,顿时鲜血直流,胡某第一个倒在地上,抽搐不止。紧接着,唐某和张某也先后被刺,并失去反抗。 “你们别再打了。”李某冲上前给双方劝架,结果被对方一刀刺在腹部。两名男子行凶后,消失在夜色中。 李某忍着自己腹部受伤的剧痛,拨打110和120求助。警方随后赶到,将4名伤者送往黄江医院救治,但胸部中刀的张某和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和唐某腹部中刀,经救治后捡回一命,目前已经脱离危险,正在黄江医院接受治疗。 7月21日下午,黄江警方通报称:7月19日晚10时40分许,黄江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黄江镇合路村合富南街一间路边店铺门口有人打架受伤。 接报后,黄江分局立即派员处警。经查,19日晚8时许,事主徐某(男,四川人)到黄江合路村合富南街一间路边店铺上网玩游戏,当时有另一名青年男子也在店里上网看电影。期间,徐某埋怨该青年男子上网看电影拖慢网速,影响其玩游戏。随后双方发生争吵。 当晚10时许,徐某召集4名男子,青年男子也召集2名男子,双方当面争吵继而打架,过程中,徐某叫来的4人被青年男子一方持刀捅伤,青年男子一方伤人后逃离现场。20日凌晨,徐某一方有2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东莞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会同黄江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展开案件侦办工作。 目前,徐某一方受伤的另外2人仍在医院进行治疗,暂无生命危险;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大悟3未成年人行窃被抓 作案动机仅为筹钱上网 近日,大悟宣化派出所经缜密侦查,破获系列危害乡里盗窃案18起,涉案价值近万元,抓获严某(男,16岁,大悟人)为首的三名未成年人盗窃团伙。令人惋惜的是另两名同伙张某某,男、13岁、在校学生,罗某、男,13岁、在校学生,作案动机仅仅是为了搞钱上网,三名未成年嫌疑人中,张某某、罗某因不满14周岁,免于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束。 家住宣化店镇街道的陈婆婆经营一家小卖部,今年以来连续两次被盗,这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多个小卖部中,虽然盗窃物品价值不大,但扰得街坊四里人心惶惶。被盗一商户反映:“街上被盗了这么多次,像我这一个人在家非常害怕,总怕那一天发生谋财害命,一个人在家确实不安全。” “大白天的都敢到店里来抢,思想上好大压力,就怕将来发生更大的案件。” 嫌疑人每次盗窃的金额虽然不大,但是次数非常多,而且选择的对象一般都是老弱病残等弱热群体,从作案性质来看,已经从盗窃向抢夺发展。民警对接连发生的案件进行并案侦查,发现这伙蟊贼一般都是采取撬锁或者撬窗户进入屋内进行盗窃,甚至个别时候,直接拿起香烟就跑,而盗窃物品主要是香烟,最多的时候,店铺能丢失10多条香烟。而且,从作案手段看,这伙蟊贼还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 窃案虽小,但查破难度并不轻松,民警在案发时段地时段开展走访排查、蹲点守候。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侦查,6月24日民警根据线索确定16岁的严某有重大嫌疑,经布控第二天严某落网,民警顺线追踪,很快将另外两名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严某多次伙同他人趁无人之机以撬锁的方式进到他人小卖部内,盗走小卖部内的香烟及现金,作案后,严某利用张某某及罗某将香烟以低价出售,换取现金用来上网,涉案总价值近万元。 据了解,这些孩子家庭条件大都还不错,只因为家长都忙于工作,平时疏于对孩子的关注。原本应该在学校里上学的花季少年,却成了连续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令人感到惋惜。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男孩外出未归尸体次日找到伤痕累累 凶手均未成年 那天晚上我找了很多地方,一直找到夜里12点钟,商店、游戏厅很多地方都找过,出事地点附近也找了,就是没想到进入配电房看一看。”7月16日,在武义打工的蔡先生在深深地自责,“如果那天晚上我再找得仔细点,也许儿子还有救。” 蔡先生,四川人,其儿子小蔡今年12岁。两天前,小蔡被一帮年轻人殴打后,绑在武义泉溪的一间配电房里。次日上午,被人发现时,小蔡已经没了呼吸。 7月14日早上6点多,武义泉溪镇的一名村民去地里割韭菜,路过配电房时,他往里瞄了一眼,发现里面躺着一个小孩。 他走进去一看,发现小孩趴在地上,只穿了一条短裤,背上有一条条的伤痕,已经没有了呼吸,见此情形,该村民赶紧报了警。 很快,警方到达了现场,小孩子的身份很快得到了确认。 他就是小蔡,在泉溪镇一所小学上学,读5年级。 谢女士是事发地附近一家超市的老板娘,她对小蔡很熟悉。“前几年,他们就住在我家超市附近,他经常到我店里买零食,今年他们才搬走的。” 在谢女士的印象中,小蔡身材瘦小,老实本分。谢女士说,孩子失踪那一天,他老爸一直找到晚上12点多,第二天一大早,又出来找孩子了。 蔡先生,36岁,他们一家来武义快5年了,夫妻俩在一家生产保温杯的企业上班。 蔡先生有3个孩子,12岁的小蔡是老大,也是老蔡唯一的儿子,他还有两个妹妹,第二个妹妹出生刚7天。 13日,尽管一晚上没找到孩子,但蔡先生也没有往坏处想。 14日上午8点,民警找到他后,他才知道噩耗。 在蔡先生眼里,小蔡听话、乖巧。“早上,我送兄妹俩去上学。放学,都是他陪妹妹回家的。”蔡先生说,“他经常帮家里买菜,还会帮家里做饭。” 7月13日,出事前那天下午,小蔡还去菜场买回了三四斤排骨。晚饭后,他对家人说,要出去买支笔,就再也没回来。 7月14日早上,接到报警,武义警方立即赶往现场。法医现场检查后,发现小蔡身上有明显遭人殴打的痕迹。 当天上午10点,武义警方抓获了6名嫌疑人。 经初步审讯,有4人参与殴打小蔡。这4人都是未成年人,其中一个未满14周岁。 武义桐琴派出所一民警说,他们对这几名嫌疑人很熟悉。“他们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大多缺少父母的管教。” 这几个孩子,平时经常在超市偷东西,手上有点钱就花掉,“很喜欢上网,吃的倒可以差点”。他们几个也是派出所的“常客”, “有一个还被派出所处理过”。 据介绍,当时这几名嫌疑人胁迫小蔡去超市行窃,小蔡没有答应,他们决定教训下他。 于是,几个人在一间小庙的过道里殴打了小蔡,之后把小蔡拖到附近的配电房。将小蔡绑在配电房后,他们就离开去上网了。 目前,该案件武义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15岁少年率未成年犯罪团伙 自学法律“以理服人”
“我不敢去,这要被抓住,怎么办?”“我看过法律书,咱们这种行为不构成犯罪。”对于胆怯不敢参与作案的“小伙伴”,这个未成年人抢劫犯罪团伙里的“军师”小飞总能用他掌握的“法律知识”打消“小伙伴”的顾虑。 小飞是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别看他只有15岁,但是头脑灵活,能说会道,有号召力,身边聚拢了一群小伙伴。2013年1月中旬至2月初,小飞纠集豆豆、明明等小伙伴,在山城区,三五成群结伙,利用中、小学放学之际,将单独行走或年龄偏小的学生拖拽到偏僻的胡同内,用刀、棍、砖头等物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殴打,当场向被害人索要随身携带的手机、现金等物。对于抗拒的,一阵暴打之后再搜走身上所带财物。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有9名未成年人参与作案,其中参与作案最多的有11次。有的被害人被抢之后,自己不敢睡觉,不敢独立上学,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2013年1月22日,小飞在QQ上召集了4名小伙伴,当日晚9时至11时2个小时的时间内,连续3次在网吧门口、学校附近对3名被害人实施殴打,抢劫2部手机,一名被害人因极力反抗,被打得头破血流后逃走。当晚,3名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出击,陆续将小飞等5名涉案人员抓获,经过讯问,5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之前参与作案的情况。根据5人交代,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其余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陆续归案。 经调查,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8周岁,其中有6人还不满16周岁。小飞年龄虽小却是团伙灵魂人物,对于起始不敢参与作案的“小伙伴”,他总能“以理服人”,甚至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说服其他人。 在被抓获的当天,小飞满不在乎地说:“我没有犯罪,你们抓住我,也会马上放了我,我是未成年人,我已经查过法律书了,不满16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小飞认为,依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该案公诉人、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王瑞芳指出,未成年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于其使用暴力的程度,小飞等人的行为已不仅仅是轻微的暴力,他们持刀、棍、砖头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实施殴打、威胁,已经对被害人的精神和肉体造成巨大的伤害,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 日前,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小飞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其他被告人也获不等刑期。
屡次入室盗窃 3名未成年人被批捕 近日,景德镇市昌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和盗窃罪对该团伙3名嫌疑人批准逮捕。 张某、洪某和程某均为1997年出生,4月9日下午,洪某同“建建”(已另案处理)、张某3人骑摩托车来到乐平市塔前镇安邦村,撬开汪某家的木门后,盗走汪某5000元和一个玉手镯。当月15日下午,3人又来到昌江区鱼山镇地质队宿舍的院子里,强行踢开了两户居民的家门,盗取一户540元、另一户850元后逃离现场并分赃。4月底至6月1日,程某等3人先后3次窜至昌江区鱼山镇,翻墙入室盗窃他人钱财,并对目击者进行殴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