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被诱发生性关系 涉事男子获刑4年
2014-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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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的北京人杨某因与未满14岁少女发生关系而被判强奸罪。 去年10月 ,杨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未满14岁的高某。高某在对杨帆的所有情况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情况和盘托出。两人交往过程中,他用“不听我话就打你同学”、“给你钱”之类的威胁诱惑,要求高某“陪”他。在他的精神压力下,高某最后同意“陪杨某两个月”,两个月内服从对方的安排,“随叫随到”。当月25日,高某联系杨某说,“不想上学了,要离家出走”,杨某于是将她带到了丰台区某宾馆,与她发生了性关系。随后,杨帆被警方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