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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设立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

2014-8-18
 
法制网兰州8月7日电 记者赵志锋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发布会宣布,国务院已于今年7月正式批准设立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保税区规划面积2.86平方公里,具有保税加工、保税仓储、保税物流、口岸作业和综合服务等功能,享受与设在上海、浙江的洋山保税港区同等的税收外汇政策。

  兰州市常务副市长俞敬东认为,兰州新区作为第五个国家级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对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兰州新区快速开发建设,加快兰州、甘肃乃至西北地区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构建向西开放重要战略平台,有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入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将产生强力的带动作用。

  兰州海关关长张银喜介绍,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具有保税功能和政策优惠、由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综合保税区有“进口保税、出口退税、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自由港”特点,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集中、功能最齐全、手续最便捷的海关特殊监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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