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一个现状是,央企的法务管理各有不同,
有的诉讼事务多一些,有的在合规上切入的多一些,
但目前还较少看到法务管理部门能够在战略层面切入进来
文 李劲松(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
这些年来,在国资委的推动下,央企的法律事务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实际上已经和民营企业、外企的法律事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点、各有千秋的局面。
与民企和外企相比,央企法务管理的推动路径有所不同。因为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是有内在的需求,没有人推它,它自然就有这个工作动力,有这个认识,就把法律队伍建立起来了。
所以他们的法律事务工作目标很明确,事务很具体。但笔者认为,他们的这种内生需求,可以说更多地停留在经营管理的微观层面。
其中,外企更多的是把外部的法律事务内部化,是从规模效益来考虑的。而民企则更多地把一些业务处理方面的工作放到法律部来,法律事务的工作流程,已经融入到业务管理内,其工作更多的不是法律顾问,而是业务处理。
顶层设计利弊
央企的法律事务工作有什么特点呢?实际就是说它不是一个首创的或者内生的一个需求,更多的是顶层设计。当然有很多企业,包括进出口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本来就有法律部,但是更多的央企或国有企业的法律事务部的建立和发展,是依赖近些年来原经贸委和现在国资委的推动。
顶层设计的特点是什么呢?更多的是从风险导向角度来设立法律事务部和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他强调的是防范风险,如果企业不建立法律事务部门,不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将来出了问题企业领导要承担责任。
笔者认为,这样一来,他就有利有弊。笔者所服务的中航信集团原来是没有法务部的,2007年才根据国资委的要求开始建立法律部。这种顶层设计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好像你有尚方宝剑,企业必须得建立法律部门,必须得重视法律工作,必须得把总法律顾问放在重要的位置。
当然,顶层设计也有弊端。首先,他是一张白纸,基本原来的基础都比较差。在实践中,不过法务部门的工作做到什么程度,领导也好、其他部门的同事也好,就认为你法律工作应该做好。他们对法律事务部应该做什么?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发挥什么价值?几乎没有概念。
其次,顶层设计下的法律事务部门和总法律顾问,往往要承担过多的责任。而且这种责任是设计出来的责任,而不是实际的内生需求。内生需求的模式下,法务管理人员所从事的法务工作,任务很明确,目标很明确,责任也很明确。顶层设计下的法务管理,部门是设计出来的,任务是设计出来的,所以责任也被设计出来了。
不仅如此,通常来讲这种责任都不是很明确,甚至基本上要承担一个兜底责任。企业发生的任何问题都可能在法律层面有所体现,但没有人能承担完全保障企业不出风险的责任,神也不行,所以只能承担一个合理保障的责任。
再次,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千差万别,有的企业都很先进了,很多企业也许还很落后。所以相关的法务管理方式及完善程度也要和企业的环境、文化相匹配,分寸还得把握好。
期待与现实差距太大
法律工作面临的问题就是企业管理面临的问题,也是整个国家面临的问题。社会就是大企业,企业就是小社会,所以我们整个社会面临的问题都会在企业内部有所体现,也会体现在法律事务工作中。
笔者认为,现在我们的法制期待与法制现实之间的矛盾太大。现在一提法制社会,一提法制思维、法制方式,所有的问题解决不了都被认为是法制有问题。企业里面也同样变成这样,所有的问题解决不了,还得找法务部门。而一些问题,实际上并不完全是专业的问题,法务人员还得想办法去理解领导想做什么。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央企法务管理工作的空间还是很广阔的。因为是顶层设计下确立的,所以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实际上法务部门都可以介入。大到战略,中到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再往下是合规,以及再具体的一些诉讼事务、法律事务等,在这几个层面中,法务管理工作都可以有所作为。
目前,国有企业改制仍在不断完善之中。而法务管理部门完全可以在整个层面的体制、机制改革中,予以介入。
不过目前的一个现状是,央企的法务管理各有不同,有的诉讼事务多一些,法律部门基本上集中精力在诉讼层面;有的在合规上就切入多一些。笔者认为,目前还较少看到法务管理部门能够在战略层面切入进来。
从中航信的角度来讲,因为我们行业比较特殊,所以诉讼事务不多,但我们在合规方面则付出了更多的劳动。现在审计统计等工作也是在法务管理部门进行的,是和法务整合在一起来管理的,所以我们逐步地在探讨向法务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方面来切入。所以目前我们也在和合作伙伴一起,开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变革中的挑战
笔者觉得,在企业尤其是央企的法务管理工作中,因企制宜是个比较好的理念。其中笔者体会比较深的,就是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部的关系如何处理?他们都是在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也会涵盖企业各个环节。
笔者认为,还是尽量要往两头拉,也就是说总法律顾问尽量往战略层面上去靠,法律部则尽量地往诉讼、合规事务、具体的操作事务上靠,这样两头去发展。只有这样的模式才是最优选择。
目前,法务管理部门面临的挑战相对比较多。这是与整个社会的大环境和法务管理行业自身的发展阶段紧密相关的。
谈到法务管理工作所面临的挑战,笔者认为:
一个是在微观层面。首先,是法务部门人员薪酬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其次,就是复合型的人不好找;第三,大家对法务工作的认识难免有差异,当认识不一样的时候,容易被认为越位,法务部门和其他部门难免要打架。
另一个则是宏观方面。全球化、信息化、扁平化,整体给我们的法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是给总法律顾问带来的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企业全球化的过程中,你的团队也要全球化,这个挑战无疑是巨大的。在信息化过程中,海量信息给法律事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我们不是博物馆,现在社会变化这么快,企业在随时变化着,领导的思路也在随时变化着。当问到你:“元芳,你怎么看?”马上就得答出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顾问的工作怎么去应对这些挑战?
除此之外,现在的商务模式变化得也越来越快,社会越来越扁平,商务渠道也越来越扁平,所以法律人员不可能不了解商务,否则你就难以适应相关的需求。所以对法务管理人员来说,不仅要了解法律,还要去探究商务模式变化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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