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其实本性不坏,就是不懂谨慎交友,最终走上这条路。如今他被关押在南宁少管所,我们是农村人,不懂路,也没那么多钱去看他。今天,你们法官主动到家里拍摄家中的变化及我们家人的对孩子想说的话,我们十分感激你们。”
7月21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来到辖区蒙公乡、大岭乡对去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2名未成年犯家中进行回访前的拍摄,让在少管所的他们感受一下家乡的变化,听听父母对他们的殷切的希望。
一直以来,覃塘区法院对监禁未成年罪犯,坚持定期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教育转化工作。去年该院结合中院举办的与南宁少管所共同在少管所内为贵港市法院判处的三十多名监禁刑未成年罪犯帮教回访活动。通过这样的活动,不仅了解到了未成年罪犯在监管场所的服刑改造情况,而且还了解到未成年在服刑过程中最想了解的是家乡的变化,亲人的近期情况等。通过该次帮教回访活动,该院及时创新帮教工作,将帮教工作由“高墙外”向“高墙内”延伸,通过拍摄录制的方式,让未成年人罪犯更感观的了解到家乡的变化、亲人的近期情况及对他们的殷切希望。下一步,该院将研究帮教工作覆盖范围扩大,对未成年罪犯的生活、学习、就业等问题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覃塘区法院在审理未成年案件中充分体现“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审判特色,并逐渐摸索出了一套适应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特点的案件审理方法。他们坚持庭前重“查”、庭中重“教”、庭后重“帮”的做法,将“寻找感化点、唤醒感化心”这一工作主题贯穿审判活动的全过程,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司法保护,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力求挽救每一个失足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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