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本该是一生中最灿烂的时光,可有一些孩子却因为种种原因走上了迷途。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对近年来审理的涉少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十六七岁是未成年犯罪的高发年龄,家庭、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疏于管理或者管理不善是主因。
17岁的小安是江西人,平时性格内向,父母一直希望他能考上一所好大学,可是高考失利后的他却一直待在家中玩电脑,父母的批评自然是少不了的,这让小安觉得压力很大。一次和父母吵架后,小安独自到苏州投靠打工的姐姐。在姐姐的帮助下,小安找到了一份工作。期间,小安迷恋上了黄色小说以及视频。
2013年10月下旬至11月初,小安在自己的出租房内对两名未成年女孩进行猥亵,对二人身心造成了较大影响。
姑苏法院审理认为,小安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应比照强制猥亵妇女罪从重处罚, 小安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小安被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