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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融资的十三种方式
2014-8-21
融资模式林林种种,分类标准不一,随着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会有更多的创新融资方式出现。以下是对中国企业接触得比较多的非主流融资方式的描述。 第一式:发行债券 债券是企业直接向社会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既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按目前的《公司法》,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独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能通过债券发行进行融资。 公司法对债券融资的要求是: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债券,此外附加条件也较多。 债券发行,可以公募发行也可以私募发行,前者交易成本较高,但更易于扩大发行人的社会知名度。债券发行人还可以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 第二式: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多发生在经济较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例如广东、江浙地区。这些地区经济活跃,资金流动性强,资金需求量大。市场存在的现实需求决定了民间借贷的长期存在并兴旺发达。 借贷过程中,要注意借据要素齐全,借贷双方应就借贷的金额、利息、期限、责任等内容签订书面借据或协议。法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息,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4倍,超过此限度的部分称之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此外,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中计算复利(即利滚利),否则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存款超过13万亿,民间的巨大财富与狭窄的民间投资渠道极不相称。为弥补民间借贷双方责任不明、缺乏约束力等弊端,银行推出“个人委托贷款业务”,成为民间借贷与银行贷款的创新形式。 第三式:信用担保 信用担保介于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由于担保人是被担保人潜在的债权人和资产所有人,担保人有权对被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甚至参与其经营管理活动。 自1995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来,各地纷纷成立担保公司与担保机构。据悉,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2188家,共筹集担保资金总额657.2亿元,累计担保企业18.8万户,担保贷款3237亿元。 第四式: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指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的本质区别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品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融资租赁是集贸易、金融、租借为一体的一项综合性金融产品,出租人提供的是金融服务,而不是单纯的租借服务。它借助租赁这个载体,既是对金融的创新,也是对贸易的创新。融资租赁主要有简单融资租赁、融资转租赁、返还式租赁、杠杆融资租赁、委托融资租赁及项目融资租赁等种类,而且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开发,还会有更多的业务方式出现。 第五式:股权出让 企业出让部分股权,以筹集企业需要的资金,就是股权融资。出让股权后,企业股权结构、管理权、发展战略和企业收益方式等方面将发生变化。 出让股权融资,也是引入新的合作者的过程,是企业必须慎重考虑的。股权融资可以分为全面收购(兼并)、部分收购(控股或不控股)等几种方式。 产业投资基金是股权出让融资值得注意的趋势。虽然《基金法》还未正式颁布,基金不能正式发起和募集,但基金早已以投资公司形式发起私募,活跃在各个领域中。此外,政府投资也是中小企业的一种理想融资方式。(参见第13式) 第六式: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从广义上讲,是指向风险项目的投资;从狭义上讲,是指向高风险、高收益、高增长潜力、高科技项目的投资。 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一般是各类养老及退休基金、慈善机构、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个人投资者等,而风险投资公司是具体操作的机构,对投资和风险负责,往往高新技术企业会成为投资的热点。 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回报和高科技这“三高”特征,但它往往不需要获得企业的控股权,而是为了高增值和高收益。风险投资的权资资本一般以可转换优先股和普通股两种形式存在,并以前者为主。 第七式:留存盈余融资 留存收益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形成的,其所有权属于股东。股东将这一部分未分派的税后利润留存于企业,实质上是对企业追加投资。 合理地分配股利,关键在于既要让股东满意,又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在股利分配上做到平衡。其中,固定股利政策、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公司普遍采用的两种基本政策。 固定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在较长时期都将分期支付固定的股利额,股利不随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动;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在一般情况下只支付固定的、数额较低的正常股利,在盈余较多的年份,再根据实际情况向股东发放额外股利,这意味着公司在支持股利方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第八式:资产管理融资 企业可以将其资产通过抵押、质押等手段融资,主要有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等手段。 主要方式有: 一、应收账款融资。由于应收账款融资具有较大的弹性,能够成为贷款担保,并且通过抵押、代理等获得一定的融资信用,但成本较高; 二、存货融资。存货是具有较高变现能力的资产,适于作为短期借款的担保品,此外,存货还可通过保留所用权的存货抵押来融资。 第九式:票据贴现融资 票据贴现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 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在于,银行不需要按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企业申请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低。此外,票据融资不需要担保、不受资产规模限制,对中小企业融资尤为适用。 第十式:典当融资 典当是指用户将相关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典当行,并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本金并赎回典当物的行为。 典当融资的主要特点是灵活,不仅有典当物、典当期的灵活,而且当费也可以灵活制定,同时融资手续简便快捷,受限制条件较少。当然,如果企业不能按期赎回并交付利息费用,典当行可以拍卖典当物。典当融资另一特点是费用支出较高,它的融资成本往往高于银行贷款。 国家规定,当物应当按照现值估计,并按照估价的50%~90%确定当价。质押贷款的月利率,可在国家规定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50%,其月综合费最高不得超过当价的45‰。 第十一式: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指项目发起人为该项目筹资和经营而成立一家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贷款,以项目公司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的资产或权益作抵(质)押而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贷款方式。 项目融资主要用于需要巨额资金、投资风险大而传统融资方式又难以满足但现金流量稳定的工程项目,如天然气、煤炭、石油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以及运输、电力、农林、电子、公用事业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融资具有一次性融资金额大、项目建设期和回收期长、不确定因素多、项目一般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特点。 第十二式:商业信用融资 在商品交易中,交易双方通过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所形成的一种借贷关系。 商业信用融资主要有三种操作方式: 一是应付账款融资,对于融资企业而言,意味着放弃了现金交易的折扣,同时还需要负担一定的成本,因为往往付款越早,折扣越多; 二是商业票据,也就是企业在延期付款交易时开具的债权债务票据。对于一些财力和声誉良好的企业,其发行的商业票据可以直接从货币市场上筹集到短期货币资金; 三是预收货款,这是买方向卖方提供的商业信用,是卖方的一种短期资金来源,信用形式应用非常有限,仅限于市场紧缺商品、买方急需或必需商品、生产周期较长且投入较大的建筑业、重型制造等。 第十三式:专项资金投资 专项资金,主要是指政府财政出资设立的针对特定项目的专项资金。对在某一行业或某一领域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来说,专项资金是最合适的选择。 我国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在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义务和职责,对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目前,中央财政的政策包括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对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 各地方财政也有不少相关政策,如深圳市规定凡年出口在1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均可申请深圳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广州市2003年起设立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贷款贴息专款,每年安排6000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于广大中小企业,尤其应该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的专项资金的政策,根据自身特点争取相关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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