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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律顾问网会员交流平台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交流 制定《企业法律顾问法》或《法律职业法》,为法律顾问正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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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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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同,企业就企业,企业是经济实体,其本身不具有行政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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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考试都取消了,还法律顾问法有什么用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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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法律顾问法就算了啦,能够搞一个法律职业法那倒是比较有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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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如果不立法或者没有权威部门管理,可能还要短命的,现在司法部推行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如果不提升自身地位,其结果很难想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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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法律是有必要的,但现在可能没到时候,因为出台法律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内容,而且从纳入立法规划到人大审议批准要经过多年的时间。再说,如果每一种考试都颁布法律,那中国的法律就要汗牛充栋了,所以难度非常之大。 相比之下,可以考虑修订《律师法》,将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一并纳入律师法,再设定一些条条框框,就会容易得多。不知道大家赞成与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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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法这个名称肯定是错误的,因为法官、检察官、公证员、律师都是法律职业人员,如果制定《法律职业法》,那就是把《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公证员法》全部取消,统一纳入这部法律来管理了。这是不现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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