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改为法律资格考试
会议指出,当前政法战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有的地方和单位违法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有时甚至顶风作案,重压之下花样翻新,社会影响恶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买官卖官、收钱捞人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中央政法委负责人强调。
据了解,中央政法委就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作出部署。要求完善并实施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研究将司法考试制度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法律职业立场、伦理、技能等纳入考试范围。
中央政法委要求政法机关抓紧部署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等一批有影响的改革任务,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公共安全 群众自发聚集活动要研判评估
“对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也要纳入研判评估范围,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绝对安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强调,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面对严峻的公共安全形势,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强调,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滚动排查、风险评估、检测预警机制,确保对本地区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更加务实、高效的应对预案,真正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监管机制。
会议指出,当前全球恐怖活动明显升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毫不放松地抓好反恐怖斗争,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会议还指出,当前信访总量下降,进京非正常上访大幅减少,网上信访分别超过来信来访,信访秩序开始好转。下一步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快网上信访信息新平台的综合运用,提高网上投诉办理质量,逐步把网上信访打造成信访主渠道。据新华社
司改试点 第二批11个省区市将开展司改试点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2015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一年。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等7个试点省市的基础之上,我国将继续完善司法责任制等4项改革,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包括云南、浙江、福建等省份在内的第二批11个试点省区市将开展试点工作。
地点
云南等11省份为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出四项具体司改措施,即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此后,包括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7个试点省市的司改方案均获中央政法委的批复同意,并相继启动改革试点。
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第二批11个试点省区市的改革工作也将于年内启动。北青报记者获悉,云南、浙江、福建等省份在第二批11个试点名单之列。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前所长王公义分析,司法改革第一批试点考虑的因素较多,选择也较为严格,例如地域上要考虑有南有北,有沿海有内陆,经济上还要考虑有发达地区,也有落后地区等,同时也要综合考虑院长能力、法制环境等因素。而从第二批试点的选择上来看,“只要条件成熟,又有先行试点意愿的都可以纳入进来。”
内容
重点解决“法官、检察官遴选”等问题
按照会议要求,试点中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法官、检察官员额。按照司法规律、综合考虑队伍实际和办案质量,确定法官、检察官员额。二是法官、检察官遴选。考虑到遴选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在省一级设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新华社报道指出,遴选工作要严格标准、优化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逐步增补,不搞迁就照顾,确保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的人进入员额。扩大选任范围,选拔更多品质好、有法律素养、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
2014年11月19日,全国首个法官遴选委员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宣告成立。此后,全国首个省级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于12月13日在上海诞生。
据悉,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遴选、择优选升、惩戒三项,负责全面考察法官、检察官参选人选的各方面表现和业绩,从专业角度提出遴选、惩戒等建议。以上海市为例,按照“统一提名、党委审批、分级任免”的制度安排,委员会将对上海全市的法官提出遴选、惩戒意见,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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