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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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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楼

公交车上与老人因座位发生争执

李某坐公交车,由于坐在两个座位的外边座位,一老人欲进去做里面座位,后对方未站起来给老人让座,只是测过身去,在老人进入里边座位的过程中。对着李某的身体用屁股撞了一下。两人发生口角。后老人先动手,对方被激怒,也动手,结果双方均有伤害,老人构成轻微伤,对方也因伤害造成视力下降,因此无法调解。老人欲起诉对方。



查看IP 2014-10-17 15: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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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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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楼

双方互殴,首先进行调解。但调解不成如果老人起诉李某要对方赔偿1万元。对于李某来说:第一 老人要求要1万元,感觉有点多了,当然主要是看实际花费了多少一个轻微伤估计花不了1万多,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这个不一定有,具体要看医院医生的诊断意见),误工费、营养费、和交通费,我认为不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要赔偿精神损失必须要有重大伤害才能要求赔,轻微伤远远不构成重大伤害。第二 建议李某也不要一味想着不赔,老人要那么多法院不一定就会支持那么多,主要是想着怎么少赔一点,主要是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减少赔偿,要找的是对方的过错在哪儿,怎么为自己辩护,比如他是先动手打人的一方等等。第三 诉讼费用一般也就100~500元之间,这个钱很可能由李某来出,如果法院判决李某赔付,只要判得不是很离谱,就赔了吧!如果不赔偿,对方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查李某的银行存款,执行李某的其他财产等等。



查看IP 2014-10-17 15: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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